按照团省委《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工作部署,经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资格复审、联评选拔的程序,拟推荐以下两名学生:
杨贺雯,会计学院2020级工商管理类(二)10班;
牛浩,基础科学学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班。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7日 (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451—84865460
公示邮箱:kuailetuanban@163.com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方式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根据;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共青团哈尔滨商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