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兵有关政策解答-凯发k8官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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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20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

一、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征集的年龄为2011年年满18至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学历条件:应具备本科毕业及上文化程度。

政审条件: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体格标准:一、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二、体重:男性: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四、文身瘢痕: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五、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征集办法

征集程序:应征应届毕业生在学信网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18时。

预征兵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底,为组织准备阶段。各学院组织召开预征兵宣传会议,传达贯彻预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征兵宣传,组织对预征对象进行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从2013年3月1日至5月30日,为各学院统一报送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申请表阶段。学校征兵办组织对各学院推荐预征对象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审批。第三阶段,从2013年6月1日至月底,为确定预征对象发放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申请表阶段。进行预征兵工作总结,统计上报预征兵数量情况。

三、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规定

1、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考学、提拔,直接提干比例大幅提高。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在校)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且从2011年起,大学生士兵直接提干比例将大幅提高。

2、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被批准入伍的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暂不能够完成学业不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本办法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其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

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 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 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越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接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标准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应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资助的年限。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的时间计算。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的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剩余期限。复学后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资助范围之内。国家对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学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生学费资助,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审批,经费一次性拨付学校。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今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机关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省属院校总分加2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对退役后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市级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县及乡镇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加20分。

五、陆军义务兵、士官津贴复员转业费标准

1、列兵每月津贴500元(每年6000元);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每年7200元)

2、下士2档每月工资2135元(三年工资累计76860元),复员费32865元,服役期满累计:109725元

3、中士2档每月工资2854元(三年工资累计102744元),复员费58010元,服役期满累计160754元

4、上士2档每月工资3563元(四年工资累计171024元),复员费112461元,服役期满累计283485元

哈尔滨商业大学征兵办公室地址:北校区a区体育馆105室

咨询电话:84892096 联系人:王亮

注:黑体字部分为2011年出台的征兵新标准

2011年入伍退役士兵补助金标准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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